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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所有的善同时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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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伦理学
·社会评论

 

2007-01-04 12:32:03
黄冈方言中的细腻 [原]

黄冈方言中的细腻

 

 

一般说来北方语言概括性要强一些,尤其是普通话;南方语言则分析性、实证性强一些。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普通话的表现力要比南方方言表现力弱得多。比方说,有一位北方朋友到南方去出差,他无意中说了一句“今天我看到有两个人在街上打仗……”这让南方的朋友们惊愕不已,“两个人在街上怎么能打仗?”原来,在南方只有敌对双方才能称“打仗”。在北方生活了一段时间的朋友就能知道,北方语言中的“打仗”一词在南方要分好几个分阶段和性质不同的层次呢:从“拌嘴”到“吵嘴”到“对骂”到“打驾”到敌对双方动枪“打仗”。可是,在北方就不分清红皂白以及程度如何一律统称“打仗”!
    再比方说,在北方称呼妈妈的爸爸为姥爷,而称呼爷爷的最小的弟弟也叫老爷。我就问过北方人,如果你妈妈的爸爸和你爷爷最小的弟弟同时在场,他们俩怎能听得出来“
lao-ye”是在喊谁?你是不是得拿起笔来写写?而且他们俩还必须得不是文盲?还有,“大爷”(我不说只写出来)是爷爷最大的哥哥,还是爸爸最大的哥哥?除了发愣,我亲爱的北方同胞们还能做什么?可是,这一切在南方根本就不是问题。

如果你从小说的是南方方言,然后再说北方话或普通话你就会觉得世界变小了——无法言说的太多了。南方的笑话翻译成普通话或北方语言往往就不是笑话,因为它失去了产生笑话的音韵、语气、语调乃至生活背景。而北方的笑话故事在南方仍然是笑话,所以嘛,赵本山在南方人看来,顶多算得上是“赵小讪”!“大讪叔叔”、“大讪爷爷”、“大讪老君”在南方多得是,而且讲起来有历史、有神话、有现实——绘声绘色、活灵活现!可惜的只是媒体表现不出来,即使表现出来广大北方同胞也听不懂。

我国汉语语言系统是以徐州——合肥——武汉——长沙——云南一线为界:以西、以北属北方语系,这一线以东、以南则属南方语系。黄冈刚好正处于这一线的中部与武汉交接地带,但是她与武汉在口音上处于绝对不对称关系——黄冈人说话武汉人是听不懂的,武汉人说话没有黄冈人听不懂的;武汉人说话是喉起来的,而黄冈人说话则细语温存。据说,在武汉的商店里(老实说武汉人的服务态度与它的口音一样粗),有些调皮的黄冈人笑嘻嘻、软绵绵地骂着武汉人,听不懂黄冈话的武汉店员被骂但又不知道被骂,只好直声说“谢谢”。所以说,“黄冈人说话——气死老武汉!”其实,这种不对称的差别可以扩大为北方语言与南方语言的关系。

黄冈地处湖北东南部,包括古代的黄州与蕲州,今天包括蕲春、黄梅、武穴(广济)、黄冈、浠水、罗田、红安、英山、麻城等地。刚才提及的黄梅就是黄梅戏的发祥地,所以黄梅戏里的唱腔就是黄冈口音,比如,“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的“成”就得唱chen,而不是cheng;“绿水清山带笑颜”里的“绿”就得唱LU,而不是lv;再如,听过熊十力、黄侃、闻一多、李四光、林彪、李先念、刘华清等人的讲话,黄冈口音我们就知道个大概了,但那还不是黄冈方言,为什么?黄冈方言只有黄冈人与黄冈人自己说的才是黄冈方言。

黄冈的方言往南可与广东话相宜,往东可又与江浙话相亲。比方说,“眼睛”或有眼儿的,在黄冈方言里称eeanzineeaneair,就与广东话一样;“雨靴”在黄冈方言里叫tao-hai,就与江浙相一。所以,黄冈方言具有南方语言的典型性。下面我将以地名为例说明黄冈语言、也代表南方语言的细腻之处。

在城市,地名差别不是很大,因为它的人为因素或政治因素太多。我们就以农村自然性的地名为例证吧。在北方,农村地名的叫法很单调,就是“屯”或“庄”。要不就省掉这个“屯”或“庄”,仍以人为的或“半自然”的方式来称呼,比如,“郭家店”啦、“三棵树”啦、“五棵松”啦……。在黄冈,如果你把地名一说,听者就会知道这个地方大体处于什么样的地理位置。我曾以身处的经历和查阅地图的方式,至少发现十六种称呼地名的方式,而且,黄冈的农村一般很古老、很有历史,因为地名都以宗族姓氏加地理位置作为后缀的方式来命名(如“梅家墩”)。孩子们也以自己的姓氏而深感自豪,从而他们从小就有宗祖的使命感。至于为什么是这种命名顺序,最大的可能性是一个文化心理因素。

记得中学时代的一次元旦联欢会上,一位同学很有才气地脱口而出:“替爷爷追敌(打一地名)”,我也张口即来,“孙冲”——似乎成了地名歇后语!这“孙冲”可能是由“孙家冲”或“孙各冲”简化而来的。前者,“孙家”表示姓孙的家族;后者,“孙各”表示姓孙的。例如,“我各同学”就是“我的同学”的意思,北京和天津也有什么“王庄”的,我相信“各”字的取义应当是一样的吧。总之,孙冲就是姓孙的那个家族住在三面(至少是二面)环山、另一面或两面敞开、山上的溪水长期冲积而成的一块平地上。这块平地上既有水田又有农舍,还可能有小河沟或池塘。想想毛泽东的故乡“韶山冲”的景象吧,我们就理解什么叫做“冲”。至于“韶山冲”为什么没叫“毛家冲”或“毛冲”,这就怪不得我啦!

歌手田震曾唱道:“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如果在黄冈的农村,她的家所住的地方就一定叫做“田家坡”。想象一下:那里是一个高地但不是山地,它不怕水淹,周围有道路,视野很开阔。她的祖先当时很有势力,能够占据这样的地方!不过嘛,这样的先祖们也太过张扬了。朋友们,我们不要据此臆测“杨家岭”就是杨家的祖先或后人就真的住在山上哦,他们实际住在绵延很长的半山腰上,可能这条的岭前面有条河流,而且,他们的房屋清一色地是面南坐北的朝向。如果真的遇到山势扭转向西南或西面,那也就只好在建筑房屋过程中把自家的大门往南拧,以正风水。

我再给读者出一个非常简单的谜语溜溜脑袋瓜儿吧:“养不养马都卖马(打一地名)”,谜底就是“马贩”,地名应叫“马畈”。这“畈”就是一马平川的地方,农田交错纵横,一到天快黑的时候鸡鸭鹅与人畜的叫声嘈杂一遍,远远地就能听到范成大“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的感觉。这里是最具农村韵味的地方。不像北方、尤其是东北农村一到傍晚便一片沉寂,偶闻麻将声,声声入耳……。不过,这个平坦殷实的“富畈”遇到水灾和战争就非常可怕啦……。

最有意思的莫过于“××嘴”和“××咀”这样的地名。上海就有一个非常有名的金融区——陆家嘴,当然,在今天的上海,我们是看不出来它为什么叫“嘴”儿啦。告诉大家吧,“嘴”或“咀”就是入口处的意思。所以,在居住地叫“××嘴”的就是住在一汪水的入口处,而居住地叫“××咀”的就是住在一座山的入口处。那么,如何判断入口是什么地方?从一条大河一边划船向对岸,我们总会选择最窄的地方吧,因为旱路(即普通话所说的“陆路”)总比水路快,所以,向水中延伸的陆地就是水的入口、就是“嘴”。如果你姓葛就不太好了,“葛嘴”哟(而且除了与普通话的意思一样之外,黄冈话中的“葛”和“割”还是一个音);如果你姓方就好多了,那就叫“方嘴”,是官运之相呢;当然,你姓田就更好了——“田嘴”嘛走遍天下(美国谚语)!

山的入口处则刚好相反——从一座座延绵的山伸出来一座不高的山丘作为我们登山的入口是最合适不过的,所以,居住在那里的就叫“××咀”。因为黄冈读音“嘴”与“咀”都是ji(音与“几”一样),所以,更多的时候把“××咀”叫“××山咀”以示区别。此时,我劝你别姓田哟,因为,黄冈话中的“山”与“酸”是一个音(san),那你的“田各山咀”是又甜又酸,人家拿你不好办呢!

该解释的太多了!我想,以下地名留给读者,尤其是北方的朋友们做做习题吧,这样效果可能更好。

问:以下地名分别是什么地形?哪些地形适合阵地战?哪些地形适合建机场?哪些地方适合做道场?如果这些都不合适请提供一个恰当的建议。

“罗家湾”、“李各(土弯——土旁加弯)”、“曹家渡”、“付畈”、“熊家墩”、“梅家漕”、“三家岗”、“董家澳”、“杜家坳”、“金牛洞(此地名与神话传说有关)”、“张家堤”(提示:“堤”相当于四川贵州一带所说的“坝子”,后来把人工垒成用以拦水的,形象地称为“堤”)。

当然,在黄冈的农村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具有人文色彩的地名,它与地理位置的关系不是很密切了,但是也不能说一点关系也没有。如:“西河驿”,它曾经是古代的一个驿站名,围绕驿站的各种服务,后成为一个集镇。它与地理位置的关系是,这个地方既通旱路也通水路。“三剑堂”,在古代就是一个武馆名,现在武馆早已不复,但这个名称却指代方圆十多里的地方。还有“天堂寨”,最初只是称呼六祖惠能出道的那个庙宇,现在也变成了包括这个庙宇在内的周边地区的统称。

有的人认为,南方农村命名的细腻与南方地理条件复杂有关。我可不认同这种观点:北方也有很多细微的地理条件的差别,但北方人怕的就是细微区分的“麻烦”。我想,在普通话入侵北方以前,这些地名肯定是存在的。而普通话即使进入到南方,也未能改变它的地名的独立性及其历史。

最后我还要特别提醒朋友们:黄冈方言细腻的魅力最能体现在它的语气词上,同样一个语气词由于升降调、长短音和语境的不同,意义就大不一样,所以,黄冈人的中文听力是最棒的!可惜的只是普通话无法说出来,更是无法写出来,我们只能留给遗憾去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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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okq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保存日志
 
2006-12-21 17:45:09
莫把同情当文明[原]

本文是记者之约而写的评论,在这篇短评后附有13路公共汽车有奖让座的相关报导

 


评论:
道德在央求它的主人显身?谁有权利评价文明?
 

我认为,上述现象只是表现了与同情有关的行为,而不是“道德”现象,更不是所谓“文明”现象。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习惯于把一些同情的行为看作是道德行为,又把道德的行为称作文明的行为。实际上,遵守法律的行为也是文明的行为,与邪恶或违法行为抗争同样是文明的行为。

依照这种理解方式,只要是不道德的行为,那就一定是不文明的了。但是,同情的行为不能说是道德的行为,道德的行为也不能说就是文明的行为。

从乘客的角度讲,公共汽车上的座位,对乘客而言是因随机占有而获取的(即先占为主),是否让给别人纯粹凭有座位的乘客本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如果有人把它让给没有座位的老年人,也许能够称作一种道德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把座位让给老年人是否意味着不道德而应受到谴责呢?13路公共汽车是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如果坐在汽车前面的人把座位让给了老年人,后面想让座的人就没有了机会。任何奖励必须遵守机会均等的原则,那么,坐在后面想让座的人也应该得到司机的奖励。因为,你不能说坐在后面的人没有道德行为,只是没有实现道德行为,而司机的奖励是针对道德而言的。再者,即使坐在前面而且有机会让座,但没有让座的人,可能他或她的情况比老年人更糟,更需要座位,谁知道呢?所以,不给老年人让座不是“不道德”行为,而是一个“非道德”行为,即它与道德无关。

从司机的角度来看,根据上述报道,很显然,司机把老年人看作是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在公共汽车上给他们或她们让座是司机表达对老年人关心的最好方式,可这是司机最想要做、却恰恰又是自己最不能做到的事情。于是,司机就需要找到表达自己同情心的替身——年轻的乘客。

司机这样做是否合适?一个人看到悲惨的事情之后,难道他会花钱在街上招顾所有因这种悲惨而落泪的人吗!“有奖让座”与此无异!况且,并不是所有的老年人愿意别人认为他或她是弱者。90年代一次中国哲学国际学术会议期间,蔡尚思先生宁愿从楼梯登上12楼会议厅,也不愿意乘电梯,时年蔡先生90高龄!

另外,“有奖让座”无疑是司机把自己放在道德裁判者的位置上。须知,奖励行为是一种对别人行为结果的裁判。我就不相信,司机的领导如果坐在她(13路公共汽车是“三八”线)的车上,给一个老年人让了座,她也会给自己的领导一份圆珠笔的奖品。那么,我只能说,“有奖让座”是制造文明事实的假文明。

司机也清楚,人们让座不是为了奖品,只是为了替受让者说声“谢谢”。既然没有人在乎奖品,司机就替这位受惠的老年人说声“谢谢”不就够了吗?甚至让座者也未必在乎那声“谢谢”。那么,司机又何必要糟蹋自己每月工资中的二三十块钱,而且,还要花时间去买来奖品呢?“有奖让座”是在“倡导”文明还是在“表白”文明?恐怕其结果只是误导文明。文明是现显出来的,而不是用来表白的!

13路公共汽车准时、干净,司机的服务态度非常好,已经做到公共汽车服务所应做到的一切,剩下的在于保持一贯如此,何必画蛇添足?“知止即止,终生不耻。”

问题的症结在于,“有奖让座”的司机们把同情心误解为道德,而又把道德误以为是文明,从而把同情的行为直接矗立为文明行为。

可能有读者问,“没有同情会有道德、会有文明吗?”那么,我要问,“道德源于同情吗!文明源于同情吗!”

附:记者的相关报导

 

司机花钱  “让座有奖”

本报记者

 

37日。13公交车。林园路站。

司机正在温柔地广播着:“请让座的同志到前边来领取奖品,谢谢您关爱老人。”一位女同学走上前去,一边从司机手里接过一支圆珠笔,一边低低地说了一句:“天哪!”

这是13路“让座有奖”的一个片断,是记者亲身经历的一幕。

13路带班队长殷世华那里我们了解到,从200178月份起,386车组的杨晓红师傅为了照顾乘车的老年人,自己花钱买小礼品奖励让座的乘客。这个活动开展以后,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媒体也纷纷报道。

从去年9月份开始,1 3路其他许多司机也都相继效仿杨晓红的做法,到我们采访时为止,已经有15台车实行了有奖让座。

对于这种做法,老人们大都表示很感动。在我们跟车采访时,一位老人说:“这样让我们觉得很温暖。我们一上车就受到司机的特别的关心,真的很感谢她们。”

另外一方面,让座的人却有许多觉得很不可思议,一位女同学在拿到奖品后很惊讶地说:“居然还有奖品呢!”

赵玉娇师傅说,“让座有奖”一是鼓励让座,二是有些人坐下后连句谢谢都没有,我们这么做也是替我们的乘客说声谢谢。

13路相仿,在2月份,沈阳201路公交车司机陈志伟自掏腰包奖励让座者,媒体报道后,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众人对此各有说法,议论纷纷。

 

在自己的车厢里倡导文明之风

 

本报记者 

 

“当时之所以想到设立有奖让座,主要是因为这个线路老年乘客很多,尤其是南湖公园、文化广场、老干部活动中心等站点非常集中,很容易上车没座。有时候有人让座,但有年轻人还争着找座位,所以才想到这个主意。”

“其实奖品不是主要的,谁也不可能为了几毛钱的奖品让座。而且我们也是先动员让座,然后再发的奖品。大多数人也不是为了奖品让的座,有许多人让了座坚持不要奖品的。”

“我这么做主要是想在自己的车厢里倡导文明之风,向有文明意识的人表达一下我们的心意,使让座的人得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对无这种文明意识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促动。同时,也让老年人坐车有安全感。”

“当时也没想到太多,我们在开车时总会有一些意外情况,总有照看不见、照顾不到的地方,在能看见能照顾到的地方就想多照顾一点,做好自己的工作。钱也不多,每个月2030块钱就够了。后来许多媒体都很关注,能产生这样的影响,更觉得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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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okq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保存日志
 
2006-12-07 08:05:52
墙外看清华 [原]
Text

 
    有时候我在想,前些日子中国高校兴合校之风。最富戏剧性的莫过于将原来六校杂糅、把捏,扔给吉林大学,让她艰涩地咽下,开创中国高教史之空况。然而,这究竟只是大胆,不是创意。其中“最高境界”是将北大与清华合校,取名“北华大学”(吉林省的吉林市就有“北华大学”的),那才实现了真正的“强强联合”——这样一来,就不知是可惜了北大还是冤屈了清华——荒谬之中见真意!
    年少时曾幼稚地发愿:如果做不了清华的学生,也得做清华的教师。直到最近,因为在北大作访问学者,所以,我有机会接近清华。清华是一个不得不让人的浮想去追忆的大学,因为它曾经培养了至今我们也没有打破纪录的两位诺贝尔奖得主,并且其中的杨振宁先生在清华上小学时就饶有兴致去研究清华园里的一草一木。
其实,清华已经几经变故:从清政府的留美预备学校变为中国的私立大学,私立之后又变国立;国立之后又遭逢52年(或51年?)中国高校院系调整,把活虎生龙的一个清华死死地锁定为一个纯粹的“工学院”,这几乎断绝了清华的文化之根。学府不在大,有文而化之则灵。不知今日之清华在辉煌的文化记忆中,是否有着绵绵无绝的冤痛。
    今天的领导们以曾学在清华为骄傲,殊不知,他们应当被确切地说成毕业于“清华工学院”!如果还嫌不足的话,那我就只好奢侈地加上一个字,叫“清华理工学院”吧……。
    展开清华的校园地图后,逆时针翻转90度,一辆小汽车形状的清华校园地图便跃然纸上,这也可以算作是“清华工学院”的一个不可磨灭的铭证吧。不过,理工学院本也没有什么让人大惊小怪的,只是清华尚未形成与其理工学院相匹配的“科学文化”,同时也与我们对它的印象或侈望相距甚远。
    在我一个只是进出清华校园的局外人看来,今天的清华就有很多有损人类智商的败迹。
    好端端的一个清华朝南的正大门硬要被说成“清华东门”——清华莫不是真的要“指南为东”了吧!这一方面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清华根本不准备在校园的正东面开门。另一方面更说明,清华以其现有的南门为基准来称呼其正门为“东门”,那么,所谓的“正大门”——立有清华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铭文的正大门,就不是真正的正大门,而是它的南门才是真正基准性的正门!这才是命名的逻辑。
    曾对朋友们说起清华“东门事件”时,真恨不得在网上造个谣:“兹鉴于清华东门朝正南方向,自今日起东门正式更名为‘清华大学门(可简称‘大学门’)’,以别于清华南门;望知者相互转告,此乃循门之位以责门之实。”如果真的成功了也算本人为清华贡献了绵薄之力吧……
    在我的心目中,真正的清华校门是今日被清华人称作“二校门”的那个门。说起那个门,我为清华发颤:为什么非得叫“二校门”,而不以文化化的名称,比如“清华门”或“水木清华门”之类呼之?老实说,也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来解释:只有清华变得与京骂一致了起来,才会称其为“清华二校门”!
    清华的门很多,可是朝东开的门只有一个东北门,通往学生公寓。这等于清华在矜持地告诉人们:想朝东走出校园或进来吗?请您越墙而过!这里头也许还有难言的“清华说道儿”:清华不宜朝正东开门。但这就更让人费解了:难道清华就不怕校园南边成片的、清华自己开发的高楼遮挡了清华校园的光?
    就门(不是命门之名)而言,我要说清华还算说话算数的吧,开了的门就可以进出,不象中国有些高校门是多的是,但是,可供出入的却说不一定,这要看你是普通人或领导人及其级别哟。
    如果有人真的要想数数清华到底有多少个门,那么,除了你熟悉清华校园以外,还必须有数门的“门道”。为此,我坚信有人或许在清华生活了多年可他还未见得知道从蓝旗营进入清华的一个通道——这可以算作是清华的无门之门。
    刚才提到过“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不过,别忘了她以前的校训可只是“厚德载物”哦,不知何时竟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换成了现在的这个校训,而且清华还在九十周年校庆时编造了一个校训的故事说,就是这个校训。为什么非要加上“自强不息”?只有一个推测:“厚德载物”是“地势坤”,只有加上“自强不息”的“乾”,才是取“乾坤”之义嘛。哎,清华怎么就不知道,单以其“清华”之名就足以作为清华的大学校训,因为清华大学、因为清华昔日的辉煌,“清华”的真义反倒被掩蔽了。故宫里“乾清宫”、“坤宁宫”的“乾清”与“坤宁”就足以借用来说明清华名称的真实含义。“上善若水”,最高的善就是水的至清与流动才能载物!所以,“清华”的铭牌本身就具有“乾”的全部意义。
    梅贻琦先生在1941年发表的《大学一解》堪称中国大学教育史之杰作,现在的清华还会产生梅贻琦吗?“清华”的目的就是要“化育”,“厚德载物”是坤、是化育。只有“厚德载物”才符合“清华”的“大学”真义!“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对清华,到底是想掌握乾坤、扭转乾坤,还是到头来只是倒转乾坤?这就象一个本没有做错什么,却以为自己做错了事的小学生,在老师转身黑板写字的功夫来纠正自己的错误,结果被老师发现后罚站还觉得自己很委屈。
    不过话又说回来,今天的清华校训早已切实地被换成“认真贯彻领导意见”,所以,清华的官是任何一所中国的大学不可匹敌的。这与北大、吉大、复旦等大学的毕业生总得要追问领导布置任务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总得要问一个“为什么”,形成显明的对比。所以,这些大学毕业生总比清华毕业生们至少来得慢些,更让领导们感到不输服些……。
    路,在清华也可堪称一绝。中国有句古谚叫“相见易得好,久住难为人”,清华的路正是这句中国古语的校园搞笑版,它是清华最纯粹的或最的道的中国式的“面子工程”——每个门入门后的一段路修得平平展展,再往里进,除非你走路,否则,只要你用的是带轮子的工具,清华的路就要颠并且簸着你。
    一颠一簸、颠簸颠簸、颠颠簸簸地到了清华园后,你会发现清华园真的很美,所以,每天“引无数相机竞闪光”(括弧:冬季除外),但是这只限于老清华园,也就是今天清华的西教学区。这里有荷塘、水木清华、工字厅、清华礼堂等等。
    在清华园散步时,偶遇清华校园里“讲文明,树新风”的标语,我不禁暗自呲之,“清华能恢复自己的传统、再现自己的遗风就已经很不错了,‘新风’对清华只是和尚戴发——贴不上谱”。
必须提及的是,清华园里很认真地矗立着象征男性的清华天文馆,尚作男人观。这也堪称清华一绝!不信者你自己去观摩吧……
    由此观之,清华园里也许活跃着中国一流的科学家或一流的人材,但却显摆着不入流的管理者。
    据说,当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大火一直漫延到清华园的工字厅时却突然熄灭,正是在工字厅基础上我们的先辈们发祥了清华大学,所以,清华真是在所幸而剩下的一片神奇的土地上生长出来的一所名校。但是今天,还是再看看地图吧,清华正抡起铭刻着没落的清政府曾经不讲信义而换来中华民族的哀伤和屈辱的圆明园,砸着它并不服气的北大校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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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okq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保存日志
 
2006-08-22 23:26:57
市场道德与中立政府 [原]
内容提要:“古典自由主义”市场原则由亚当•斯密所奠定,其道德基础是:每个人的关心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得以增进;每个人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得以保护。它求政府在个人之间严守中立。但是,这种中立政府是人为设计的。于是,“新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中立政府是市场自我运行、自我约束的结果。它企图实现“人生而自由”的信条,又打破“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梦魇。
关键词:市场道德  中立政府  古典自由主义  新古典自由主义

市场原则是一切“消极自由”主义,包括“古典自由主义”与“新古典自由主义”国家观的理论根基,他们认为,市场原则是一个自生自发、自我组织的原则,政府正是这一原则的衍生物,因此,政府必须是中立的。在道德领域他们所要确立的原则:不是追寻美德和崇高,而是约束个人对他人的无害;在政治领域他们所要探讨的问题:市场为政府留有多大的余地,而不是政府划定市场延展的范围。但是,与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对中立政府的人为设计不同,新古典自由主义认为,政府是市场自我生成、自我约束的结果。

一、古典自由主义:根据市场道德设计中立政府

为什么是市场为政府留有多大的余地而不是相反?这就需要我们追溯市场原则的道德根据。市场原则奠基于近代经验论哲学和个人主义道德观,它以不可知论作为立论的根据,并把它作为人的基本观念,以此探讨国家的可欲性。近代经验论认为,只有人的感觉经验是惟一真实的,不同的感觉经验是自身独立的;理性的作用就是将这些不同的感觉经验连接起来形成知识,至于超验的纯粹理性知识只是心理活动的结果,是不可知的。休谟、洛克、亚当•斯密和密尔等都是如此。这样,人类知识就不具有客观性,只具有主观约定的意义。人生在世应追求真实的感觉和心理的快乐,这就是人的幸福,否则,只能被幻象所蒙蔽。而感觉与心理的快乐只具有个体的真实性,它们是不能互相代替的。当这种个体真实性需要而且必须被维护时,它就成了一种权利要求,这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与平等。从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逻辑上看,自由与平等本身就是市场的原则,或者说,市场原始契约的根据就是“自由”与“平等”,其它的一些,诸如市场的开放性等原则,都是由此而派生的。
亚当•斯密被公认为市场原则的奠基人,他“对自由市场的描摹始终处于经济理论的中心地位,尽管受到挑战,但永远不会被取代。” 同时,亚当•斯密也是“中立政府”的倡导者,后人把他所倡导的中立政府概括为“守夜人”,即市场原则并不要求政府是最好的,但它要求政府必须是无害的。
有人认为,亚当•斯密的市场理论一言以蔽之——“自私”与“自利”。这种概括无疑是凝练而精当的,但是,正如哈耶克所说,日常生活中有许多被毒化的语言,“自私”、“自利”就是如此,它实际上相当于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由于人与人有相同或相似的“同情”之心,依此所发出的行为才是“合宜”的,“我们对别人的感受没有直接经验,除了设身处地的想象外,我们无法知道别人的感受。” 因此,“自爱是一种从来不会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一方面成为美德的节操。它一妨害众人的利益,就成为一种罪恶。当它除了使个人关心自己的幸福之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后果时,它只是一种无害的品质,虽然它不应该得到称赞,但也不应该受到责备。” 人们所做的那些仁慈行为,根源于自私自利的强烈动机。每个人的关心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得以增进;每个人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得以保护。“各个人为改善自身境遇自然而然地、不断地所作的努力,就是一种保卫力量,能在许多方面预防并纠正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公平和压抑的政治经济的不良结果。” 亚当•斯密认为,这就是社会正义。而且,每一个人所需要关心与保护的利益并不相同,所以,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正义。
人的善行并不是一个社会的必须,但正义的准则,即对人的最基本的行为制约,它是一个社会得以建立的基础,“行善犹如美化建筑物的装饰品,而不是支撑建筑物的地基,因此做出劝诫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强加于人。相反,正义犹如支撑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 所以,政府不是为了人们的美德而存在,是为了社会正义而必备。
尽管亚当•斯密也要求政府严守中立,但是,他所理解的政府是根据市场原则划定的政府,而不是根据市场原则来推定政府的合法性。他从个人收入的来源推定国家的税收的来源。国家防务、司法、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君主尊严的费用等,主要是从当时的政治需要出发,而不是从社会正义原则出发,进行推演和计算的。亚当•斯密以“无形的手”的市场原则,揭示了社会财富来源于日益分工的社会劳动,将经济学科学化。但他并没有把市场原则贯彻到政治领域,形成科学的政治学。重要的是,从现实政治需要出发所确立的政府是不可能真正地保持中立的。

二、新古典自由主义:根据市场道德形成中立政府

经过德国古典哲学从理论上、法国大革命从实践中、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指导下的共产主义运动,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性洗涤;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来自“发达工业社会”内部,为解决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经济危机”而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方式日趋凋零。然而,对这些因素交叠作用的反省之中,罗斯福却倔强地指出:“一个纲领,其基本命题是,并非追求利润的自由企业制度已在这一代人中失败,而是尚未经受考验。” 同样,自由主义也以更为彻底的面貌出现,而且,在政治、哲学、尤其是经济领域产生过深入而持久的影响,被人们称为“新古典自由主义” 。其中著名的代表人物有:米塞斯(L.Von.Mises)、哈耶克(F.A.Hayek)、布坎南(James Buchanan)、弗里德曼(M.Friedman)、科斯(Ronald H. Coas)、柏林(Isaiah Berlin)、诺齐克等等。他们承继“古典自由主义”市场原则,但不满意“古典自由主义”对自由的政治设计。认为,资本主义之所以发生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其它诸多问题,并不是市场本身是否需要进行制度设计和人为干预的问题,恰恰相反,是人为干预太过的问题,应当使市场更充分地自我发育(市场不是培育、孵化出来的)。比如,科斯认为,只有交易成本为“零”,即在剔除政府干预行为的理想条件下——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条件,交易才能够最为充分,因此,应尽可能地减少政府的人为市场限制。 
两次世界大战,在战争前夕和战争中,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显得特别突出,以至于信奉市场原则的哈耶克等学者倍遭冷落。二战后,这些学者对在战争前后,国家职能不断增加、经济规则不断被政治干扰而担忧,于是,他们在亚当•斯密的市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没有所谓“社会正义”,哈耶克认为,“‘社会正义’并不像‘社会规范’那样,乃是在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作为个人行动的一种惯例而演化发展起来的一种产物,也不是作为社会的产物或一种社会过程的产物,而是作为一种强加给社会的观念而存在的。” 同样,也没有所谓“社会利益”,只有分立的个人利益,而个人利益则寄予于个人的财产权。个人的财产要充分而自由地得以发展必须减少交易成本,国家越小、规则越简明,交易必然最为充分。这是对“新古典自由主义”的一般概览。
“新古典自由主义”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规则(Law)先于国家,市场先于规则。因此,市场原则就是无规则或“前规则”,而一切“后规则”的市场一定是封闭的、有限的和人为设计的,与市场的开放性(如,“机会均等”)与交易的充分性是相违背的。我们借用诺齐克的“非模式化”一词,可将市场概括为“非模式化的合作”。著名经济学家罗斯巴德(Murray Rothbard)说,市场“立基于不侵犯人或他人的财产权的自由原则,简而言之,以理性的而不仅仅是传统的为基础。” 只有个人的理性目的,而没有统一的社会目标。由此可见,市场原则就是个人自由的原则。
“自由的个人将形成什么样的国家”——国家的形成、存续皆仰赖于“自由的个人”,即把个人自由作为天条,这就是哈耶克和诺齐克。“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以克服“古典自由主义”国家观的非最小化而导致对个人基本自由的干预而出现的。
哈耶克以“介于理性和本能之间”的习俗与传统(这是他所说的“内部秩序”的源泉)为个人自由的立足点,以“社会中他人的强制尽可能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为自由状态,以此作为一切立法的基础。秩序的扩展(即社会制度形成与变迁)是通过市场中,个人的清晰愿望和要求被尊重、满足,但总体上却是在我们不知为何的情况下自发进行着。一切人为设计的“外部秩序”企图使“内部秩序”得以扩展都是对自由干涉甚至是取消自由,这是由于人类理性对事物是无法确知的缘故。然而,“自生自发的发展过程有可能会陷入一种困境, 而这种困境则是它仅凭自身的力量所不能摆脱的, 或者说, 至少不是它能够很快加以克服的。” 因此需要形成规则,立法确认并组成政府,这样,自由又依于规则和立法。不过,哈耶克的规则不是人为刻意安排的,“旧有的真理若要保有对人之心智的支配,就必须根据当下的语言和概念予以重述”, 规则只是重释旧有的真理,以保持其解释力,此其一;其二,规则必须是抽象的,才能保证不对内部秩序造成破坏;其三,规则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功利主义的国家设计是为了社会整体功利的最大化和痛苦的最小化;哈耶克的规则不直接为人们提供利益,只是为人们获得利益提供公平的机会(尽管每一个人的机会并不相同)。哈耶克试图表明:国家、政府、立法和规则既立于自由,同时,自由也依于规则、立法、政府与国家。
通过以上对哈耶克国家观的阐述有必要提出以下两个问题:首先,哈耶克的市场只是财产权的市场——“没有财产的地方亦无公正”。“分立的财产得到承认,显然标志着文明的开始。” 哈耶克企图从不可知论的角度来阐发自由秩序的扩展,并以之说明扩展了的秩序仍然保持着自由。这很难让人信服,比如,从敬天、尊阳到敬夫、殉夫,进而“殉夫制”。如果说这不是一个自由(显然不是自由)的扩展,那么在这里,就不能用不可知论来说解。总之,自由与立法的相互循环中,有可能走向低级循环,而摧毁个人自由。
如果自由的个人能通过市场的自由而形成自由的国家,而且国家能够根据个人自由的要求而不断地保持对自由永远敞开——国家成于个人自由而达于个人自由。这对个人自由至上的信奉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具吸引力选择。诺齐克的“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国家观就是这样一个极端个人自由的国家观。它禀持康德道德理性形而上学不可知论的“意志自由”(“以人为目的,而不仅仅以人为工具”,诺齐克将它理解为实证化为个人的自然权利)和市场原则。前者为体,后者为用:意志自由是市场原则的灵魂,市场以意志自由为道德约束,同时道德约束又是在市场中形成的。诺齐克认为,以这种方式所形成的国家是“最小国家”,而且,它是国家不可超越的极大值,否则,就会导致对个人自然权利的侵犯。
诺齐克从“自由状态”理论出发,认为,如果一个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其实现程序是个人自然状态中的自由及其延伸,那么,这种社会制度就是合理的。“如果发现政治特征和政治联系可以还原为表面上很不同的非政治特征和联系,或者与他们统一起来,这就将是一个令人振奋的结果。”  于是,诺齐克以“非政治”方式来解释其自由独立性的政治理论。自然状态中,人们为了更有效地保障自身利益,形成相互保护的社团;随着不同的这类社团的相互竞争,逐渐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地区内形成了“支配性保护社团”;然后,在这种社团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强力独占权资格的“超弱意义上的国家”;这种国家最终给那些不加入任何团体的个人提供保护性赔偿,并使这些个人纳入到国家中来,“最弱意义的国家”便形成了,而且,政治权力只能发展到“最小国家”为止,否则,功能更多的政治权力就会侵犯个人的自由。它既实现了卢梭所指出“人生而自由”的信条,又打碎了“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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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2 23:15:16
经济活动:作为伦理行为的思想来源[原]
内容提要:经济与伦理相背离、经济与伦理相分离、经济与伦理相统一,它既是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历史逻辑的展开,又是人类形而上学理想与现实利益相互激荡的表现,更是经济走向伦理化、人性化的标志。

关 键 词:经济活动  伦理行为  自由  价值

经济活动在当今社会作为独立的活动,它并不是自古以来就如此,它是随着经济与政治的分离而成为一项独立的、核心的人类伦理或道德行为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解,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动将不会永远成为人类社会的核心活动。

一、经济与政治、道德相背离

古代社会经济活动基本上被看作是与伦理或道德行为相悖逆、相对立的。古希腊时期,人的行为的唯一价值是德性,追求德性也是人的最终目的与意义,同时,也只有人才能与美德行为相匹配。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在政治社会中才能实现人的德性,并且政治社会就是人的德性的最终归宿。“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 这也就是说,政治是人与社会之间道德关系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政治关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它最适合人的德性的关系。从历史上看,古希腊人对政治的热忱的确是出于对城邦的义务,在城邦政治中,他们企图最终实现人的德性理想。作为行政人员他们没有任何报酬,可以说,政治对古希腊人来说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德性,也为了实现不同的人的各种美德。所以他们对城邦政治是“出于责任”,而不是为了“合乎德性”。
经济活动,亚里士多德理解为“致富活动”,只有家务管理才是出于自然原因的,具有合理性,但也不能说是德性活动;零售贸易,“采用的是从它处获利的方式”是不自然的,即其目的不是利用物品的自然用途;尤其是高利贷“它是用金钱本身来谋取暴利,不是通过金钱的自然目的来获利。因为金钱本来是用来交换的,而不是用来增加利息。” 而城邦政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它是人的最高、也是最可欲的实践活动,“最优秀的政体必然是这样的一种体制,遵从它的人们能够有最善良的行为和最快乐的生活。”“既然个别的人与城邦共同体所追求的是同一目的,那么最优秀的个人和最优秀的政体必然也具有同一目标。” 在那个时代,政治家是为城邦尽义务与职责的优秀分子,如果按照近代政治哲学家、历史学家阿克顿说法,那些人是“因为政治而生活的人”,而不是“因为政治而生存的人”,所以,他们是政治家而不是政客。在政治家身上所体现的就是政治精神与道德精神的合一,可以说政治精神就是古希腊的道德精神,反之亦然。
在中世纪,尤其是早期基督教神父哲学把财富和私有财产看作是不道德的,他们认为,财富是上帝的物品和赠与物,上帝使物品让人们像兄弟一样地同等享用。财富的多少是有定数的,一个人之所得必然是他人之所失。因此,任何财富,无论是自己设法获得的还是从祖先那里继承而来的,都来自于不正当的手段,富人如果不是本人不公正,就是不公正人的后裔。人们应当尽量避免拥有财产,如果不能避免,那么至少应当避免崇拜它,富人只有将财产分给众人才能免于罪过。慈善不是一种赠予而是一种权利,穷人通过慈善事业所得到的无非是他们自己的东西,富人施善的行为实质上是偿还债务的合理举动。

二、经济与政治、道德相分离

经过中世纪的宗教虚幻平等观的洗礼,平等作为价值被西方人所接受,此后,随着科学知识被人们所认可,由科学所带来的平等权利也逐渐成为公共生活的意识形态。 “平等”首先表现为民族平等与民族自决。这是因为,随着东罗马帝国的灭亡,欧洲民族势力迅速抬头,形成不同的民族国家。换言之,不同的民族在摆脱了教会组织的控制之后,努力寻求世俗政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根据。
为了摆脱神权对世俗政权的道德控制,马基亚维利第一个将政治与道德相分离,他强烈地暗示政治优先于或独立于道德:君主使人爱戴不如使人畏惧,“因为爱戴是由各种义务之链条来维持。人类是自私的,一到合于他们打算的时候,这链条可以随时断坏,但恐惧由于害怕惩罚而存在,永无一失。” 政治就是统治人的技巧或治理社会的艺术,它不仅与道德没有必然的关联,相反,君主应当在统治国家的时候必须摒弃道德。
经过漫长的思想革命,在西方逐步确立了道德与政治相分离的观念。直到今天,“社群主义”才愤然将文化与政治相结合,以期终结西方社会政治和道德的双重凋敝,实现政治与道德的和解。但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西方社会仍然延续马基亚维利的观念:政治作为专门的技术与统治者的个人道德必须相区分。
解决了道德与政治的关系之后,人们自然地或者说合乎逻辑地将经济与政治、道德的关系问题提到日程上来进行理论探讨,以抚平因为社会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转换所带来的思想扭曲与精神折磨,确证人们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具有经验论传统的英国最能接受新教伦理,也就理所当然地最先论证了经济与道德相分离、经济与政治相分离的思想。
十七世纪,洛克在他的名著《论宗教的宽容》中,将宗教(道德)、政治与尘世生活相分离。宗教追求慈善,“真正的宗教,它并不是为了制定浮华的仪式,也不是为了攫取教会的管辖权或行使强制力,而是为了依据德性和虔诚的准则。”政治追求公正,“官长的职责是:公正无私地行使平等的法律,总体上保护所有的人并具体地保护每一个公民属于今生的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并以“他的全体臣民的力量为后盾,去惩罚那些侵犯任何他人权利的人”。尘世生活追求幸福,即“生命、自由、健康和疾病以及对诸如金钱、土地、房屋、家俱等外在物的占有权。” 这三者互不交叉、互不干涉——并行不悖。这样一来,“尘世生活”——追求利益的经济活动便具有了独立性与合理性。
尽管洛克极力主张经济利益与道德相区分,但是,他所理解的“道德”是指宗教目的论意义上的道德,他把道德目的论的至善观念与道德效果论的幸福观念混为一谈,所以洛克将经济活动与伦理行为相互分立。幸福论直接追求个人现实生活的客观效果,它的认识论根据是经验论与不可知论。即:只有人的感觉和心理真实的,不同的感觉、经验是自身独立的;理性的作用就是将这些不同的感觉经验连接起来形成知识,至于超验的纯粹理性知识只是心理活动的结果,是不可知的。人生在世就应追求真实的感觉和心理的快乐,否则只能被幻像所蒙蔽。“一个高贵的人不会总是因为高贵而幸福的”。 而感觉与心理的快乐只具有个体的真实性,当这种个体真实性需要而且必须被维护时,它就成了一种权力要求。这就是说一切追求市场经济和个人利益优先论的道德根据,其实质是幸福论,或描述性伦理学中的效果论,即康德所言的“消极意义”上的道德观。这种观点最典型的就是亚当•斯密与功利主义。他们认为,经济活动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道德行为可以在实现经济利益的追求过程中实现。

三、经济与道德相一致

与洛克不同,亚当•斯密与功利主义要论证的是追求利益的经济行为可以是本于道德、合乎道德的。他们从人的心理出发推导人的行为的合宜性,即合乎人的自然心理的行为才是正常的或者说是自然的行为。比方说,我们看到地上有一百元钱,我们自然就想拾起,这是一个自然的行为,如果说不想拣那就有可能是不知道钱到底能做什么用或者受到某种外在压力,这是反常的行为。然后从个人的行为通过“同情”推导出与他人行为相合宜的行为,比如,根据上面的例子:如果是两个人同时发现的这一百元钱,那么,这两个人便会约定一个分享这一百元钱的规则。这个规则是这两个人都能接受的。如果是更多的人也会以相同的法则来约定规则。这样一来,社会规则就是根据人的自然心理所约定的合宜的行为规则,社会也将必然是合理社会。从这一基本规则出发,他们认为,人追求利益的行为是符合人的心理的道德行为。所以,人们的经济行为就是道德的。
亚当•斯密进一步指出,每个人在增进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得以维护;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得以保存。个人追求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同时,它也是人们的道德行为的开始。因为,追求幸福、避免痛苦是每一个人做出合宜行为的道德根据,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经济人”的一般理解。正义与其它社会美德就是对个人自利追求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不是政治社会强加给个人的,而是每一个人在自利追求中自动地彼此约束而形成正义的社会机制。唯其如此,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才是自由的。亚当•斯密企图以人的心理为根据来建立他的道德判断的标准,即以人的心理倾向在某种特定情形中的反映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
亚当•斯密通过其市场理论主要为了解决个人利益追求的道德问题,而功利主义则试图解决利益追求的道德社会合理性。功利(Utility)一词本身就是“效果”——作为结果的“有用”或使人愉悦、幸福之意,而且,它还带有公用或公共效果的含义,与私利(Self-interest)或损人利己(Egoism)相区分。可以说,功利主义是对现实世界影响最广泛的思想流派。
功利主义认为,道德即幸福原则具有普世基本原则的合理性而不具有普世的终极解释的可能性。因为道德的终极解释只是一种符号或象征,它是无法解释的一种解释,最多只有心理安慰作用,正如一位女士爱上一位男士,她总是要追问“我为什么爱上他?”这时,她一定会从种种不确定的因素中找到一种确定的、但又是非人力可为的原因——“缘分”来安慰自己,以使她的“爱”与“情”具有神洁性、终极性。理性既然不能真正地追究终极性的形而上学问题,那么,它便退而把握现实的经验逻辑,功利主义就是这种追求的结果。
幸福源于人的心理而表现为人的行为过程,无论我们人类相信什么样的信条、禀受什么的文化,都是因为想要获得幸福和避免痛苦,甚至自杀行为也是由于“害不及利”预测或冲动。正因为幸福与痛苦均源于人的心理,所以,它本于个体,而且具有一切其它人的不可代替性。但是,幸福又导源于利益的获得,所以,通过利益的损益又可以进行补偿或施予惩罚。正如边沁所言,“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 一言以蔽之,社会中,“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和“最少数的最小痛苦”就是功利主义,它是社会的道德来源与表现,即只有这样才能表明个人生活所在的那个社会具有“可欲性”。
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没有质的区分,只有量的差别,所以,一切人都是平等关系。如果把人从质上区分为不同的类,就一定会把人看成有着价值上的不平等关系,也一定会把处于核心价值地位的人看成最有意义的人,这就是不平等的根源,不平等的社会关系,生活在其中的成员不可能是自由的。因而,我们不能把人的行为价值化、道德化,只能对一个人的越界行为进行惩罚,而不能把这种越界行为的人看作是“坏人”或“丧失道德的人”——行为与人格无关。
功利主义者(尤其是边沁与密尔)曾把人类所有的快乐与痛苦的结果及其可能的行为过程详尽地表列出来,由此推算出“纯快乐”与“纯痛苦”。其目的是计算出快乐与痛苦的总量及其平衡(即“功利基线”或“平均功利额”),使快乐最大和痛苦最小的过程或结果出现,同时,使痛苦加剧的过程或结果避免。
为了说明功利主义的社会道德原则,我们有必要说明,功利主义者根据观察统计,有两条自然的功利规律:一、随着功利额的增加,功利增长率呈下降的趋势。二、随着功利额的扩大,人们对该项利益的幸福感、满足感呈下降的趋势。我们假定以现有的我国社会生活水平为例,说明论证功利主义的社会道德观:设有A、B、C、D和E五位身无分文的穷人,而I为拥有105万元资产的富翁。如果这五位穷人别说见到百万资产,就是见到万元也觉得是幸福之中的幸运,但如果他们真的拥有万元资产,那么他们的经济增长率将比百万富翁的经济增长率要高很多,尽管他们各自的资产总量远不如富翁,但他们从利益增长率中所获得的快乐比百万富翁要高出许多;相反,百万富翁I拥有百万元与拥有105万元资产对他而言是没有多大区别的,甚至他的资产如果出现负增长,反倒是一种痛苦。这样,可以将他的总资产中的5万元拿出来,平均分给身无分文的A、B、C、D和E,使他们得到最大的经济增长而深感愉悦,同时,I也并不认为自己受到什么损失,对I而言,5万元就是税收。这就实现了社会中“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同时,最少数人的痛苦最小” 的功利主义幸福原理或道德原则。而实现这一功利原理的关键是社会结构及其正义的设计,目标是该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的利益。

四、经济活动与伦理行为的现代理解

尽管当今世界的现实生活受功利主义影响仍然占据着主流,但现代学术界对功利主义的批评颇多,透过这些批评我们可以总结为相互对立的两方面:一是,经济活动对道德与政治具有独立性;二是,经济学必须与道德紧密结合,才能使经济学“更富有成果”。前者以“新古典自由主义”为代表;后者以阿马蒂亚•森为代表。
“新古典自由主义”是在亚当•斯密的理论基础上,以市场原则,即他们所宣称的“自由原则”形成社会规则,如哈耶克、弗里德曼、科斯与布坎南等等;甚至以市场原则来形成或代替政治社会,如罗斯巴德、诺齐克等等。尽管他们观点各有差异,但总的说来,从个人自由出发形成市场原则,进而形成社会规则,却是他们共同的主题。在经济与道德关系上,他们也同样坚持认为,经济活动与道德行为不是追求善良而只是无害,这就是我国学术界现在经常提及的“底线伦理”。
针对自由市场会不会形成垄断这一关键性的道德问题,“新古典自由主义”几乎都认为,垄断是由于政府这只“肮脏的脚”踩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结果——只要是自由市场,一定不会产生垄断。认为自由市场一定会产生垄断的观点,首先,它假定了资源的有限性,但是资源具有可替代性,它具有无限性,无限性的资源可供市场自由选择是不可能产生垄断的。其次,它假定了市场的封闭性,否定了市场的开放性,开放性的市场资源是自由流动的,而自由流动的资源一定不会被某个地区、某个行业,特别是某些个人独占。与此相应,“新古典自由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不是自由的企业制度的必然带来的,恰恰相反,是由于国家或政府对自由市场的干预、限制市场,使市场失去开放性,使资源无法自由流动所带来的。所以,自由市场一定是适合人的自由的市场,它是永远不会违背道德的。
阿马蒂亚•森则认为,包括“新古典自由主义”在内的经济学所假定的“理性人”是受传统的工程学方法影响的结果,它们把理性行为等同于自利行为,进而把实际行为等同于理性行为。可是,自我利益的行为与理性选择最多只有外部的一致性。“我并不认为,没有伦理考虑的方法就必定使经济学失效。但是,我想说明的是,经济学,……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得更有说服力。” 
在“新古典自由主义”所关注的焦点问题——自由问题上,阿马蒂亚•森认为,自由不仅仅只是因为它有助于取得个人成就或获得利益,而且它是有价值的,比如尊严等,这种价值远远超出了取得个人成就与利益。如果将个人的独立性依附于功利或利益,最终会使个人丧失自由。人天然是自由的,正是如此,人也是天然的平等的。自由与平等不是通过利益结果的损益而能得到补偿的。不仅如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指出,“新古典自由主义”将个人利益作为既定的结果,以此制定社会规则或作为社会规则的来源或根据,这是倒果为因的作法。综观阿马蒂亚•森的观点,他企图将经济学建立在人类多样性的基础上,这将使得经济学不仅仅是科学,而是人类性的表现。
总结:古代社会人类形而上学的理想追求,企图付诸政治与伦理,必然排斥经济利益的现实活动。“启蒙运动”以后,理想与现实二元分立,经济与伦理同样相互分离。这一方面使经济活动具有合法性,另一方面也使伦理学产生分化。经济与伦理相一致的观点正是建立在经济合法性与伦理学分化基础上的,它企图使经济活动变成正义的社会活动。现代经济理论是伦理多元化的综合,这种综合正是人类不同个体、不同人群的多样性的表现,所以,现代经济理论不再只是科学化,而正在走向人性化。我们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如果社会发展到不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社会,“人类社会”——人性化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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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8 02:08:53
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学术努力 [原]
内容提要:从“针砭时弊”、“暴露问题”到“对策研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中国知识分子学术努力的轨迹,也是知识分子对改革开放认同与自觉的过程。然而,“理论创新”才是知识分子学术良知的表达与思想独立的表征。现实中,知识分子专家化、权力化是对“理论创新”的挚肘与异化。
关 键 词:知识分子  学术努力  理论创新

当今时代的知识分子已经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尽管如此,知识分子却应当具有共同的使命。他们以学术为自己的生命,而不只是知识丰富的人;他们以思想背负历史,而不只是有头脑的人。正如当代法国“新历史学派”著名代表人物雅克•勒戈夫(Jacques Le Goff)所言,知识分子应当“在理性背后,有对正义的激情;在科学背后,有对真理的渴求;在批判背后,有对更美好事物的憧憬。” 改革开放至今,我们应当检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在变革时代的学术努力。正是在检讨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代我国知识分子已经经历了从“针砭时弊”、“暴露问题”到“对策研究”的学术历路。这个过程也是我们的知识分子逐步成为改革开放的中国建设者角色的转变过程。但是,当代中国更需要知识分子的“理论创新”,那才是我们知识分子最真切的学术良知。
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张载曾豪迈地宣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理论创新不仅是知识分子独立与自由的表征,而且是我们国民生活的幸福之源。理论创新是知识分子思想之痛的结晶,恰恰是百姓日常生活思维畅达的福地。

一、针砭时弊

改革开放以后,至八十年代末,我国的学术与中国现实在某种意义上是相背离的,或者说是学术理想重于现实分析。其中的一方面情况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和我们所受到的教育是改革开放以前那种“左”的理想教育。一旦改革开放,出现新的问题,我们无法用理论进行解释与说明,而且现实又与我们所期待的并不一致,有许多情况甚至相反。由此所引发的“针砭时弊”学术方式必然成为我国当时学术界的一种普遍现象,这其中的一种表现是以传统的思维方式为准则来批评现实的社会现象。就象当年整个欧洲的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时期,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有封建主义的方式、小资产阶级的方式、资本主义本身的自我批判方式、空想社会主义的方式等等一样。 对改革开放的批评也有传统的、保守的思维方式。
与此相对的另一方面便是,国门打开以后,面对西方社会文明高度发达,必然使我们有一些人以西方社会现实作为中国现代化的榜样、标准和楷模,致使我们一些学者“不得不”去研究西方近现代的社会理论、哲学思想,探求西方社会现代化的深层根源,以期中国能够以西方的方式尽快实现现代化——形成“西化思潮”。
“西化思潮”中的一些人提出,“我们不仅需要引进外资,更需要引进总理。”另有一些人则绕开了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反思而直接追问我们的文化根基就是农业文明,它不适于工业文明或现代文明,我们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现代化。有些人甚至认为,我们需要进行“文艺复兴”或“启蒙运动”的过程才能彻底地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我们没有实现现代化是因为我们的人民需要进行现代化的启蒙。进一步,更有人认为,我们的文明是“黄色文明”,需要以“海洋文明”或“蓝色文明”进行改造。以至于有人错误地推论,我们的人种就不如别的人种。所以,当时有人提出要“审判东方”,这些观点就是我们一些人所禀持的“西化思潮”,它以电视系列片《河殇》为最后的代表。今天,经过我们的努力,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成就让我们已经开始相信自己,并以理性的方式来审视西方,因此,“西化思潮”早已没有市场了。
要知道,改革开放其直接目的是使中国打开国门,发展经济,让百姓过上殷实的生活。但是,也是由于改革开放,使我们了解西方世界。正是最高领导层他们知道我们的确有不如西方社会之处,所以,我们才需要改革开放,学习西方的先进之处,立足中国才能使中国走向现代化。我们的目的并不是从改革开放中,发现西方的优长来否定自己。因为,我们必须、而且也只能过自己的生活。
“西化思潮”是从另一极对改革过程所出现问题的批评,即形成了另一翼“针砭时弊”的学风,要求改革更为迅速彻底。实际上,今天我们很容易理解,中国的现代化绝对不能以西方社会作为我们的教范与楷模,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现代化理论。最初,这些批评并没有以改革开放为立场,这是由于我们有些人的思维方式还不能适应转变到改革开放立场的结果。所以,他们不知道这个立场究竟是什么。同时,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也没有强大的理论目标来指导这场伟大的实践,我们只能依靠自己在实践中探索。这样一来,我们也可以说,针砭时弊是学术界对现实、对政治的一种试错。其时间段大约是1985年至1989年。之后,在我国人民普遍接受并认同改革开放的观念下,我们的学术界的角度也有所变化。
应当说,我们能有对社会批评的出现恰恰体现了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思想解放。从本质上看,它体现了我国社会的政治从对个人权威的崇拜到对政治权力合法性目标追求的转变。
邓小平同志曾认为,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之所以是革命,是由于它要求人们必须革心。也就是说,社会变革使我们必须面对生活方式转变的隐痛与思维方式转换的困惑。当人们尚未转变思维方式或在转变思维方式的过程中就是一种思想扭曲的痛苦。实际上,这是任何社会变革都会产生的生活代价。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是逐步把那些本来属于个人的利益追求的行为归还给百姓,政治改革则是把未来的社会理想化作现实的社会正义要求。所以,我们如果再以道德而不是权力或职责来检视他人的行为结果与政治领导人的行为要求,必然产生所谓“失落”。

二、暴露问题

“暴露问题”的立场则是以改革开放的立场来理解我国社会现实的,它指出我国所出现的社会问题则是为了维护改革开放。当然,至到今天为止学术界也没有停止过对问题的暴露,但是,我们的学术研究的重心与兴奋点已经转移到了“对策研究”。应当指出,暴露问题是我们走向“对策研究”的一个必经的学术阶段和前提。暴露问题的学术立场,其前提是提醒我们的党和政府注意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企图从所暴露的问题中影响决策者工作的重心。比如,最早指出农村的贫困问题、土地资源问题、环境污染问题都是始源自这个阶段的学术努力。暴露问题给人们看并不触及政治体制与国家制度,它是任何体制或制度只要看到这些问题就会引起注意的。
在经济、政治和其它社会体制转变过程中,我们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以及与此相应的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原先熟悉的环境、熟知的社会,突然变得陌生起来;原先受用的知识、契合的思维方式,突然需要适时刷新;原先的人生历练就是生活的资本,突然变成创新就是活力;原先依附于既定的规则的人们,突然需要自己去形成规则……,如此等等。以至于学术界惊呼:我们的社会产生了诸如,“价值失落、形而上学失落、世界观的失落和生活的失落”。可是,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我们逝去了什么样的价值、我们解构了什么样的形而上学、我们远离了什么样的世界观、我们抛弃了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遗憾的是,在当时——甚至迄今为止,在我国的学术界并没有人能指出这个问题。暴露问题阶段只是向政府与社会指出问题,并没有向社会或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可以说,我们对问题的暴露的确是我国社会所出现的真实情形,但是我们缺少对这些真实情况的历史与现实的真切地分析。比如,以上我们所列举的四个“失落”,并不是我们真的需要这些“形而上学”。以往,“形而上学”是强加给我国百姓的极端个人崇拜——我们当前所需要的并不是形而上学问题而是真实的个人生活价值行为。
暴露问题过程中,我们认为应当指出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自1978年以来,在我国掀起了许许多多的“热”,即社会流行时尚。诸如:反思热、寻根热、赌博热、西方文化热、《周易》热、气功热、下海热、股票热、开发区热、出国热、毛泽东热、传销热、学历热(文凭热)、“海归”热……等等——实在是挂一而漏万。这些“热”首先意味着我们社会的偏好,有些源自民间的自发,而有些则源于政府的政策。这些社会“偏好”从另一方面意味着我们需要真正的信念而不是虚假的形而上学,它是因为我们缺少真正的信念所导致的信念真空。但是,它又是我们社会逐步形成真实信念的必经之途,是我们形成市民社会的开始。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被暴露出来的问题本是改革开放以前就存在的问题,它迟早要暴露出来,只是由于改革开放使得这些问题从时间顺序上承接下来,并突显出来。比如,人口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应当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症结,但是那时人与人并不存在个人独立性地竞争,大家都在普遍贫穷中默默地承受着。而改革开放把个人相对突出出来,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加剧,加之,我们的竞争秩序并不完善,导致我们的生活成本必然不断地增加。
从另一个角度上看,自1978年以来的现实也一次次地提醒我们的国民,当经济利益的追求只能成为我们自己的真实,其它的一些追求是我们的国民不可憾动的时候;当人们因此过滤掉了生活中的一些我们认为虚幻的成份以后,我们就把经济利益的追求当作描画未来生活的前提。暴露问题的学术阶段,其时间大约是1990年至1992年,其中著名的有《山坳上的中国》与《失衡的中国》两部著作。

三、对策研究

“对策研究”是因为我们普遍对改革开放的认同、对改革开放的自觉,并使这一伟大实践继续深入地、顺利地进行。学术界针对改革开放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供给政府处理问题措施、出台相关的政策乃至法规建议。对策研究过程中,我们产生了对问题解读与解决问题观点的差异,引起学术界的争论。从此,我国学者们真正地开始了自己的学术争鸣式的努力。
1992年,我国经历了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商品经济改革之后,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这与刚改革开放时我们没有明确的目标不一样,那时,我们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信心并不是很强烈。现在,围绕市场经济以及由此所引发的问题,学者们展开了学术讨论。其中的核心问题归纳起来有两个:一是,市场经济是我国的改革的目标还是发展我国经济的手段;二是,由市场经济所引发的是全球化问题,还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表现了我国学术思想中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与“新左派”及其它观点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观点与方法上的分歧。正是基于这些分歧,我国立足现实的学术,求真务实的讨论才得以开始。
也正是在这个阶段的学术过程中,我国出现了对“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简称“三农”问题)、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差距加大的问题、弱势群体的保护问题、贫困人口与富裕人口的社会问题、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教育问题、腐败问题——社会公正的问题;环境问题、城市扩展、城市化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信任问题、信仰问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政府治理问题、危机处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一起提了出来,摆在我们的学者面前。与“暴露问题”阶段不一样,针对这些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各自的见解与对策。
无论怎样,这些既是我们现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我们以最大的诚意提出并着手解决的问题。它们是我国政治民主化、决策科学化进程的标志。因为,专制政府只是最大限度地掩盖问题,而民主政治则是最大限度地暴露问题,并着意解决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
但是,“对策研究”尚未从全局的和战略的高度综合地进行理论研究。目前为止,我们的许多战略研究仍在总体上借鉴了西方的理论与西方的原则。我们并不认为,借鉴西方理论就标志我们没有自己的理论,而是说我们应当有自己解决问题的立场与原则。所以,真正的理论创新在我国尚未开始。“理论创新”应当从我国历史传统、社会现实出发分析中国,形成我们自己的理论,出现我们自己的文化大师、思想大师,为我们的生活提供论证,这将是我们国民无限的福祉。它不仅是知识分子独立思考的象征,更是学术良知的表征。
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百姓正在承受着“反思”之痛、疑惑之苦、彷徨之忧与虚幻之虑。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有原则、没有准则、没有法则,所以,我们没有自信——因而也没有“他信”。尽管知识分子从整体上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标准”提供给我们的国民,但他们却能告诉人们形成“标准”的方法与可能。
当然,作者深知,我们在讨论理论创新问题时的方式与方法仍然只是对策研究。
现阶段,在我国知识分子的学术风气有两个值得警惕的问题:一是,知识分子专业化、专家化;可是,知识分子应当